查看原文
其他

5月1日起,禁止出售!

湖北经视 2022-11-17

11日,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消息,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了《电子烟管理办法》,将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。其中提出,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。
国家烟草专卖局称,近年来,由于存在监管空白,电子烟产业无序发展,一些产品存在烟碱(尼古丁,下同)含量不清、添加成分不明、烟油泄漏等问题,特别是部分经营者宣传误导消费者,诱导未成年人吸食,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。
《管理办法》提出,普通中小学、特殊教育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、专门学校、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。禁止举办各种形式推介电子烟产品的展会、论坛、博览会等。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。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等自助售卖方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电子烟产品。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。


来源:长江云、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、新华社

编辑:何锦芬 | 主编:李玲、文祺

编审:廖寿喜 | 监制:李鹏


三月是樱花的季节

湖北经视发起

全城寻找“最美樱花女神”活动

邀请各位女神分享自己的最美樱花照

报名参与赢惊喜大奖!

(☞点击此处查看更多详情☜

参与方式


进入“湖北经视”微信公众号

回复关键词“樱花女神”


即可进入报名页面
上传樱花女神的照片通过后台审核后,方可参与网络评选

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